首页 > 今日必看 > >正文


【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9日讯浙商银行(601916.SH)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今日,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浙商银行陆建强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3〕183号)。根据有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陆建强的董事及董事长任职资格。

鉴于陆建强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已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即日起执行董事、行长张荣森不再代为履行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法定代表人职责。

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上一篇 下一篇
x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