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今日必看 > >正文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资料图】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5,858,5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史万福先生做出如下承诺:

自通达股份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通达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通达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报告书》中,史万福先生做出如下承诺: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中,本人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2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3.在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中,史万福先生做出如下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和增持计划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上一篇 下一篇
x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