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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安全机关先后公布数起涉外情报间谍案,案件嫌疑人向境外相关人员提供情报信息,收取间谍经费,损害了国家利益。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正在经历大调整、大分化、大重组,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我国所面临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复杂程度、艰巨程度明显加大,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必须增强风险意识,以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的工作举措,切实筑牢反间防谍的国家安全防线。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用专章论述国家安全问题,明确要“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间谍活动具有高度隐蔽性、专业性和危害性,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只有筑牢反间防谍的安全防线,才能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巩固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利益。
间谍泄密看似遥远,实则随时都可能在我们身边发生。无论是通信、国防和重要设施等数据资料的泄露,还是处心积虑对我国社会领域进行渗透和破坏,最终影响的都是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和人民的幸福生活。在反间谍实践中,岗位越重要,间谍防范越关键。近年来,多起间谍案件都与国家党政机关、国防军工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人员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这些人员长期在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上工作,掌握了某一部门或领域的核心信息,具备窃密、泄密的便利条件。此外,具有涉外经历或交往的群体也是反间谍的防范重点。从公开报道的案件来看,被“策反”的间谍大多因留学进修、境外工作等经历,与境外情报人员发生接触交往,回国后从事重要岗位工作,最终沦为了境外间谍机构的“棋子”。
《左传》有云:“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在维护国家安全的道路上,从来没有什么“局外人”。筑牢反间防谍的国家安全防线,既要发挥反间谍专门机关作用,也要动员人民参与、组织人民防范。各级国家安全机关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持续提升主管机关履职能力,在积极防御、依法惩治、标本兼治上持续发力,高效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其他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反间防谍的立体防护体系,研究细化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专题教育,切实守好反间防谍的“神经末梢”。同时,社会层面也要持续开展反间谍宣传教育活动,畅通反间防谍举报渠道,通过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增强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和国家安全素养,更好地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打好反间谍的“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