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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杭州市政府同意,杭州市民政局和杭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统一调整全市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新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资料图)

此次调标涉及

1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3 孤儿及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

惠及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困境儿童等11万余名社会救助对象。

具体有哪些内容?调整前后有什么变化?

具体内容

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21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59元。

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202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98元。

调整孤儿及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

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83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37元。

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270元调整为2350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残、患重病、患罕见病、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补差发放。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52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6元。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31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27元。

例如

王某是杭州市在册低保对象,家庭享受人口5人,月人均收入600元。

调标前

王某家庭每月发放低保金(1216-600)×5=3080元

调标后

王某家庭每月发放低保金(1259-600)×5=3295元,增加了215元。

(市民政局、杭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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